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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文庫侵權案韓寒獲九萬余元

發(fā)布時間:2012/09/18字體:
摘要:百度文庫侵權案韓寒獲九萬余元,韓寒狀告百度文庫侵權獲索賠,韓寒、郝群、韓璦蓮等作家的作品被百度信息網絡傳播為此韓寒等作家起訴百度文庫侵犯著作權。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宣判認定百度構成侵權,其中賠償韓寒相應的損失及訴

合肥網站建設小編獲悉:韓寒、郝群、韓璦蓮等作家的作品被百度信息網絡傳播為此韓寒等作家起訴百度文庫侵犯著作權。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宣判認定百度構成侵權,其中賠償韓寒相應的損失及訴訟合理支出費用共計95800元。


韓寒委托代理人在庭中強調,為防止侵權的事件再詞發(fā)生,要求關閉百度文庫、連續(xù)七天致歉,但是并未被法院予以采納。韓寒本人在微博中層表示不希望關閉百度文庫,這與代理人當庭陳述的意見并不吻合,法院認為這一訴訟條件與法無據,不予支持。


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的規(guī)定,韓寒等作家對于涉案作品享有信息網絡傳播權,比如《像少年啦飛馳》,百度的行為侵害了韓寒所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這一訴訟源自去年3月。當時國內多名作家發(fā)表文章聲稱百度侵權,而百度則按照“避風港原則”進行回應,即按照相關規(guī)定,網絡存儲及搜索提供商在接到權利人申請通知后,斷開侵權的相關鏈接,即可不承擔賠償責任。雙方各執(zhí)一詞,最終選擇訴諸法庭。


雖然一審法院只是部分支持原告方的訴訟請求,但是關鍵是這已認定百度構成侵權,需要承擔責任,作出相應的賠償,這一點足以反映出,給更多主張維權的作家加以信心。百度是否要求上訴還不得而知

本文標題:百度文庫侵權案韓寒獲九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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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簽:狀告百度文庫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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